•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5 19:31:17 股吧网页版
金浔股份: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H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5

金浔股份: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H股)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概不构成要约出售或游说要约购买发售股份,而在任何作出有关要约、游说或出售即属违法的司法管辖区内,概不得出售任何发售股份。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或法律禁止有关派发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发布、刊发或派发,而本公告亦并非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出售或游说购买或认购证券的要约。发售股份并无亦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不时修订)(「美国证券法」)或任何适用州证券法登记,亦不得於美国境内或向美籍人士(定义见美国证券法S规例(「S规例」))或代表美籍人士或为其利益提呈发售、出售、抵押或转让,惟获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或属毋须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的交易除外。发售股份根据S规例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提呈发售及出售。发售股份不会於美国公开发售。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本公告并非招股章程。有意投资者於决定是否投资所提呈发售的H股前应阅览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刊发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以获得下文所述有关全球发售的详细资料。发售股份的投资决定应以招股章程所载资料为唯一依据。本公司并无亦不会根据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经修订)登记。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作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