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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19:28:49 股吧网页版
金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70844 证券简称:金浔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荣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的经营计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
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的国际化战略,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或“本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以下合称“《管理试行办法》及其指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符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冬渝女士、姚荣辉女士、夏洪应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具体上市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境外投资者及合资格境内投资者募集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以外币认购。

二、发行时间

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境外资本市场状况、中国证监会及其他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审批进展及其他情况决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美国证券法”)项下 S 条例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发售;及(2)(如需)依据美国证券法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仅向合资格机构买家(依照美国证券法 144A 规则项下定义)进行的发售。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加以决定。

四、发行规模

根据 H 股上市地监管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规定等监管要求,
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3676.56 万股 H 股新股,即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约 25%(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不超过上述发行的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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