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0825 证券简称:惠锋新科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成都惠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惠锋智造子公司资金及部分流动资金需要补充,股东陈萍及高抒旸为公 司借入该项资金,资金借入的方式采用根据公司需求,分批次借入的方式, 总规模预计为 4,000.00 万元以内,具体金额以分批次实际借入金额为准,交 易方式为自有资金无息借入或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融资后借入,当从金 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融资后借入时,资金利息从公司账户直接扣除时,利息 费用由公司承担。还款日期为每笔资金借入之日起 3 年内。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股东陈
萍、高抒旸为公司借入资金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4 票;反
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表决情况:陈萍、高抒旸为关联方,回
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陈萍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一品天下大街 68 号锦城花园 5220 号
公告编号:2024-012
关联关系:陈萍女士系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及法人代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高抒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一品天下大街 68 号锦城花园 5220 号
关联关系:高抒旸先生系公司股东及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股东陈萍及高抒旸为公司借入资金不收取利息费用,但当资金利息从公 司账户扣除时,利息费用由公司承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方式为自有资金无息借入或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融资后借入,当 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融资后借入时,资金利息从公司账户直接扣除时,利 息费用由公司承担。股东陈萍及高抒旸没有利用该关联交易获取任何收益,其 交易定价是公允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惠锋智造子公司资金及部分流动资金需要补充,股东陈萍及高抒旸为公 司借入该项资金,资金借入的方式采用根据公司需求,分批次借入的方式, 总规模预计为 4,000.00 万元以内,具体金额以分批次实际借入金额为准,交 易方式为自有资金无息借入或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融资后借入,当从金 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融资后借入时,资金利息从公司账户直接扣除时,利息 费用由公司承担。还款日期为每笔资金借入之日起 3 年内。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惠锋智造子公司资金及部分流动资金需要补充,股东陈萍及高抒旸为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2
借入资金。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股东陈萍及高抒旸为公司借入该项资金,资金借入的方式采用根据公司需 求,分批次借入的方式,交易方式为自有资金无息借入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 构融资借入,当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融资借入,资金利息从公司账户直接扣 除时,利息费用由公司承担。该关联交易对公司不存在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该资金借入构成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易。该偶发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 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利益输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财务独立 性均不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惠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