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1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70825 证券简称:惠锋新科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成都惠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申请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公司子公司成都惠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用位于彭州市远航大道 188 号【不动产登记号:川(2021)彭州市不动产权第 0024800 号)】的厂房进行抵押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萍承担个人连带担保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成都东大支行申请信用贷款融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0 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最终授信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人民币 5,000,000.00 元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以
合同签订为准。股东及董事高抒旸用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265 号 1 栋 1 单元
14 层 1401 号【不动产登记号:川(2020 成都市不动产权第 0348787 号)】房屋
进行抵押。
二、贷款的必要性
本次贷款用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将会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告编号:2023-031
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申请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暨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陈萍董事长为本次贷款提供个人担保,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中国工商银行成都东大支行申请信用贷款》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暨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高抒旸董事为本次贷款提供个人资产抵押,涉及关联交
易,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是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惠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惠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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