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0819 证券简称:乾云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山东乾云启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乾云启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乾云启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关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信息披露负责人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都应做
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上述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信息披露指定报刊或者其他法定媒体正式披露的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方针与经营范围重大变化;
(二)重大投资行为;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
(三)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重大债务或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
(五)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六)生产经营外部条件重大变化;
(七)董事、1/3 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董事长或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控制情况较大变化;实控人及其控制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情况较大变化;
(九)分配股利、增资计划;股权结构重要变化;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决定,或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
(十)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撤销或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变化;
(十四)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十五)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
(十六)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
(十七)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十八)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 5%以上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能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四)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为公司提供服务可以获取公司非公开信息的人员以及参与重大事件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有关人员;
(六)因与公司业务往来或其他因工作原因而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非公开信息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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