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公告编号:2017-079
证券代码:870816 证券简称:纵目科技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规划调整的需要,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分别于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1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2017-076)。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资料,并于同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173407)。(详见公司披露的《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17-079
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992 号),公司股票自 2017年 12
月1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有效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2017年11月15日,公司控
股股东香港纵目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RUI
TANG(唐锐)、李晓
灵已作出承诺:“在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上,若存在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的异议股东(包括持有公司股份并在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但未出席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本人承诺将以公司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以高于每股净资产且不低于其获取公司股权的初始成本,采取孰高为准且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受让其持有的纵目科技股份,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回购有效期限为: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根据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0,001股,占股份总额的100%,同意股份 50,000,0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因此,公司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项不存在异议股东,不存在损害异议股东权益的情况。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公告编号:2017-079
关规定执行。
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万志强
联系电话:1376431202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祥科路111号腾飞科技楼3号楼8层特此公告。
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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