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70812 证券简称:赛富电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赛富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伍文生
6. 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对上半年整体运营情况做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赛富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总部支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总部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期限 1 年。公司股东诸葛晓峰以个人房产作为抵押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股东伍文生、法定代表人梁树乐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不收取担保费用。具体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以及利率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拟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总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下简称:本次授信)。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本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总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品种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期限、用途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二、同意由股东诸葛晓峰所持有的位于 1.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 16 号
雁山新城 1 栋 3-03 号商铺 [不动产权证号:桂(2023)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0137984
号,面积 65.84 平方米];2.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 16 号雁山新城 1 栋 3-04
号商铺 [不动产权证号:桂(2023)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0137985 号,面积 65.84
平方米];3.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 16 号雁山新城 1 栋 3-05 号商铺 [不动
产权证号:桂(2023)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0137986 号,面积 65.84 平方米]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三、同意由本公司法人代表梁树乐、股东伍文生为本次授信提供 100%连带
公告编号:2024-051
责任保证担保。
四、最终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内容以广西北部湾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因本议案涉及的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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