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四平神农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12.22
四平神农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771084484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四平神农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pingShenNong Pharmacy Chai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平市铁西区北沟街万泰综合楼 1 层 147(2)邮编:136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0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5 年 3月 28 日至长期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团结拼搏,追求卓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面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眼镜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制作: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耿云瑶、认购的股份数为 2072.1 万元。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080万份,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