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0784 证券简称:鲁强电工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山东鲁强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山东鲁强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鲁强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经由山东鲁强电缆(集团)曲阜线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在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26715341XW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鲁强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LuQiang Electrical Polytron Technologies Co., LTD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开发区电缆路 22 号
邮政编码:2731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2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202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经营,实现社会责任,谋求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工铝包钢线系列产品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
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新的股票时,现有股东没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姓名)、持有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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