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0775 证券简称:科曼信息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深圳市科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涉及“股东大会” 章程内表述为“股东会”。
第二十七条公司建立股东名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 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 和数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 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
务。 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
利: 权利: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相应的表决权;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第三十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
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提交书面
第三十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
申请,申请需说明查阅、复制公司有关
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
资料的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同时应
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
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
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
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
提供。
第四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第四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 公司 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反馈意见。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 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
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 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已发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
提出请求。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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