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0
公告编号:2022-049
证券代码:870773 证券简称:ST 鹏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石家庄鹏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石家庄鹏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506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
(二) 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收到终止挂牌决定 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个交易日内 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
定,如公司未在期 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9 月 7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
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 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鹏海”。
二、公司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石家庄鹏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李文建
联系电话:13315181433 、17732303735、0311-82786888
公告编号:2022-049
券商联系人:龚存玉
联系电话:010-89430880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石家庄鹏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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