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4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0762 证券简称:中明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详见公告编号:
2023-007)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415,453.9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314,201.05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08,30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5,950,000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0,000,000 股减去不参与分配的股份 4,050,000 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3.14 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除股东顾大元先生,其他股东在本次权益分派中均放弃分红。
公告编号:2023-013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2.826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15950000 *(3.14÷10)÷20000000 =0.250415;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0)=(前收盘价-0.250415)。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0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公告编号:2023-013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全部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将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划入
股东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田大道 71-2 号立新湖福宁高新产业园 B 栋
6-7 楼
联系人:顾宏进
电话:0755-29461997
传真:0755-2946136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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