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870757 证券简称:森罗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预防和控制各种错误和弊端的发生,消除隐患,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风险、募集资金使用风险、重大项目投资决策风险、资产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运营风险、销售管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竞争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点遗漏。
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 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文件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明确的议事规则,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及投资
计划,能够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平等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需合法合规,保证了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也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报告期内,其在职责范围内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及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经营层是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管理层全面有效持公司的日常工作。这些制度的制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