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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8 17:29:33 股吧网页版
森罗股份: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8



公告编号:2023-161

证券代码:870757 证券简称:森罗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60020)。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2023 年 8 月 15 日,因相关资料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司向北交所提出延期 20 个工作日回复的申请。

公告编号:2023-161

(三)中止审核

1、因公司近期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事故原因相关政府部门正在调查中,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报告本所,本所中止发行上市审核:(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动要求中止审核,理由正当并经本所同意。公司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交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2、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

的财务报表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表已临近有效期截止日,公

司正在进行更新财务数据工作,因更新财务数据工作量较大,公司预期无法在 2023 年9 月 30 日前完成更新工作。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止审核的申请。2023 年 9月 28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中止公司发行上市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基于资本市场外部环境等因素,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拟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近期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复牌。

二、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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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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