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0
证券代码:870756 证券简称:游龙御驾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州市游龙御驾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游龙御驾品牌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龙品牌”)设立于 2014
年 12 月 20 日,注册地为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 170 号自编 A 栋 401 室之二,注册
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游龙品牌 100%的股权。
公司拟将所持游龙品牌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611,496.00元的价格转让给广州御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游龙品牌的股权。(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121,356.68 元,期末净
资产为 586,749.3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市游龙御驾品牌策划有限
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累计为 612,318.44 元,净资产累计为 611,495.30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2%,净资产的比例为 104%。
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广州御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军先生。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2 票。
回避表决情况: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对方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军同一控制下企业。董事会中林伟聪、林晨枫为公司关联董事,林伟军与林伟聪为兄弟关系,林伟军与林晨枫为父女关系,故林伟聪、林晨枫两位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御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 170 号自编 A 栋 401 室之二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 170 号自编 A 栋 401 室之二
注册资本:200 万元
主营业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渔具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
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
联网销售。
法定代表人:林伟军
控股股东:林伟军
实际控制人:林伟军
关联关系:深圳市大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6.34%
股权,是由林伟军和林婷共同出资设立;广州市亿陆洋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14.08%股权,是由林伟军和林婷共同出
资设立;广州市润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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