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9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70754 证券简称:羽实箫恩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北京羽实箫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羽实箫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北京羽实箫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方及公司有关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
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北京羽实箫
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承诺人在申请挂牌或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1
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
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票限售等各项承诺,承诺
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要求。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
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
露。
第三条 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
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
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
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
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五条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行性,不得承诺根据
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
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三章 承诺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
第七条 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
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及时、充分
披露相关信息。
第九条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