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0752 证券简称:云泉岩土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云泉岩土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山西云泉岩土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泉岩土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利安达审字[2025]第 0595 号)。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审计范围受限
云泉岩土公司未提供子公司太原理工恒基岩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之广东分公司、博乐市分公司、霍尔果斯分公司、新疆分公司、临武分公司、阳泉分公司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任何资料,也未提供其晋城分公司除财务报表以外的任何资
料。晋城分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9.26 万元,占云泉岩土公司 2024 年
度营业收入为 889.68 万元的 35.88%。
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分公司对云泉岩土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函证程序受限
云泉岩土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91.20 万元、银行短期借款余额 2,499.00
万元、银行长期借款余额 750.00 万元。我们对其中货币资金的 57.56 万元、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施函证程序,共计发出银行询证函 16 份,因银行账户冻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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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划扣函证费用、云泉岩土公司也未现场缴费等原因导致银行函证均未回函,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的 33.61 万元因未提供开户清单,我们无法实施函证程序。
如财务报告附注六、3 所述,云泉岩土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余额为 5,570.38 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 2,654.22 万元,应收账款净值为2,916.15 万元。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但未收到回函。
我们无法通过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持续经营能力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所述,云泉岩土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662.24 万元、-1,656.03 万元、-679.8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584.24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7%,未偿还银行借款 3,249.00 万元,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云泉岩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核查程序后认为: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该报告严谨、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公司董事会也就上述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和说明。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组织董监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研究讨论,拟采取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管理层成立清欠小组,加强应收账款清收力度,盘活资产,消除银行账户冻结不利影响,改善公司资金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结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2、与逾期债务的债权人充分沟通,制订偿还方案,通过和解、调解、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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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式尽快解决纠纷诉讼,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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