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西云泉岩土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2022 年度会计 差错更正专项 审核报告 1-2
二、 2022 年度会计 差错更正专项 说明 3-6
委托单位 :山西云泉岩 土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 址:http://www.Reanda.com
山西云泉岩土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158 号
山西云泉岩土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西云泉岩土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实施了审核工作。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得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分析复核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山西云泉岩土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山西云泉岩土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山西云泉岩土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泉岩土”)
近期发现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2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本次更正前 2022 年
度财务报表以云泉岩土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编制并披露的《山西云泉岩土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基准。现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理工恒基岩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公
司”)于 2019 至 2020 年期间陆续承接了山西兰花气体有限公司的“巴公园区
气化升级改造项目(北区)采空区治理工程”、“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 (南区)采空区治理工程”和“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暨产业结构调整项 目占地采空区治理工程”共计 3 个项目,双方签订了清包工的全费用单价施工 合同。2021 年双方完成了上述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同时确认了工程量。公司 根据已确认的工程施工量和合同约定的全费用单价确认了双方的结算额。2022 年 9 月,山西兰花气体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针对上述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 了结算审核报告,在工程量不变的情况下,共计核减结算额 241.04 万元。公 司不认可第三方的审定结算总造价,2022 年未对应收账款进行调整。
经过双方的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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