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结合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3,838,357.0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4,030,131.95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16,163,063.29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12,776,599.22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3,386,464.0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521,738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6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6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4,208,695.20 元,转增 27,839,999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
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一)《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二)《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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