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9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780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46 亿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15 亿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96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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