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0716 证券简称:南大先腾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南大先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南大先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股 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 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南大先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江苏南大先
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南大先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苏南大先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持有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或代偿债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通过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
(一) 持有的股份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50%的股东;
(二) 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 在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
(四)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 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 由本制度第九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
第八条 公司与本制度第七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制度第七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