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870710 证券简称:中孚环境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修订后的章
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第三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 第三条公司于 2017 年 01 月 18 日在全
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指
定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登记。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 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他人员。 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和个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的股份票,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股票发行时,
不安排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
股份的优先认购。现有股东是指股票
发行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
第十九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二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资、借款、担保等形式,为他人取得公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合并;
股权激励;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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