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8
公告编号: 2024-028
证券代码:870689 证券简称:淘车无忧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淘车无忧汽车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淘车无忧”)存在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与投资人签订涉及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以下简称“对赌协议”)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相关对赌协议的基本情况
投资人:南京吉山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吉山”或“合伙企业”)
南京吉山(协议“甲方”)与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等人员戚晓诚、王长久、陈林、樊守森、唐胤(共为协议“乙方”)于2018年8月3日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涉及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模和收入承诺
1.1 乙方向甲方承诺,合伙企业成为标的公司股东后,标的公司应实现以
下经营目标:
2018年度标的公司实现的具有正式营业执照的连锁店面数不低于110个,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公告编号: 2024-028
2019年度标的公司实现的具有正式营业执照的连锁店面数不低于170个,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
2020年度标的公司实现的具有正式营业执照的连锁店面数不低于250个,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0万元。
1.2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公司1.1条款所示期间的实际经营情况、营业收入
等财务数据按以下方式确认:以标的公司通过甲方认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与财务成果进行审计,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示的审计报告所载内容为准,上述审计报告将作为确认公司实际经营成果的最终依据;
1.3 若标的公司规模和收入连续两年未达到本协议1.1款中任何一条承诺标
准,在当年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30日内,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年10%的投资回报(单利,下同)加投资本金,回购合伙企业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金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是回购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投资金额)。
1.4 2020年12月31日前,标的公司仍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材
料,开始IPO正式申报程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年10%的投资回报(单利,下同)加投资本金,回购合伙企业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金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是回购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投资金额);标的公司进入IPO申报程序,但两年内未能最终成功IPO的,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按每年10%的投资回报加投资本金,回购合伙企业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金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是回购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投资金额)。
二、下一轮标的公司定增条件承诺
乙方向甲方承诺,下一轮标的公司定增条件为:定增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8元/股,增发股份数额不低于原股份的5%。
若标的公司下一轮定增时未能达到承诺的条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年10%的投资回报加投资本金,回购合伙企业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金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是回购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投资金额)。
三、回购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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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约定,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乙方5共同承担连带回购责任。”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赌协议均未将淘车无忧作为回购条款的当事人和义务主体,亦不涉
及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不利情形。
公司在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备查文件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江苏淘车无忧汽车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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