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统筹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拟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186,718,103.52 元。资本公积为 344,490,549.04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338,996,600.46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5,493,948.5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2.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5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0 元,转增 20,000,0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对利润分配做了说明,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股票上市后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股利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3.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特殊情况。
4.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