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作为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环保”、“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光大环保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为 3,0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发布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规定的缴款
期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认购对象完成了现金认购共 3,000,000 股股票的资金缴
纳,实际缴纳金额人民币 6,300,000 元。2024 年 1 月 4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0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332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挂牌公司募集资金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使用,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为本次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422010100101359970
经核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未发生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一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85),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300,000.00元,募集资金预计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账户,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6,300,000.00
(二)加:利息收入 757.45
(三)减: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300,000.0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6,300,000.00
(四)减:专户注销时利息转回公司基本账户 757.45
(五)截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截至报告期末,挂牌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
余额转出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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