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股票发行相关议案。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同意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3328号)。根据《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一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85),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预计发行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0元,募集资金不超过6,300,000.00元。
截止缴款截止日(2023年12月26日),认购对象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股票3,000,000股,公司募集资金6,300,000.00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2024年1月4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0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按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各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422010100101359970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账户,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6,300,000.00
(二)加:利息收入 757.45
(三)减: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300,000.0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6,300,000.00
(四)减:专户注销时利息转回公司 757.45
基本账户
(五)截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募集资 0.00
金账户余额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25
沈阳光大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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