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654 光大环保 2025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朱香冰律师、刘宏雨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工作情况和 2025 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写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对 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5 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 2024年度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三)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全面战略规划及 2025 年度工作安排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市场、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秉
持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 年不做利润分配。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及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对 2024 年度公司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2025 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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