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3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晓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会计师事务所由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公告编号:2025-00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张晓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提请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05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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