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4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大辽环境”)与沈阳浑南信必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信必达”)友好协商,大辽环境拟向信必达申请委托借款 700 万元,借款受托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下称“兴业银行”)。本次委托借款以公司不动产作为抵押,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委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一年。担保具体事项以公司与信必达和兴业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向沈阳浑南信必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4
名称: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3 日
住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城南开发区弘业路
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城南开发区弘业路
注册资本:4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环保及环卫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
法定代表人:张晓光
控股股东: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晓光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18,968,065.10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57,414,544.43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52,807,989.9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55.61%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55.61%
2023 年营业收入:37,267,332.29元
2023 年利润总额:525,350.96 元
2023 年净利润:275,778.90 元
审计情况:经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出具
的政远审字(2024)第 0031 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房产作为抵押,抵押资产评估价值为 881.98 万元,其具体担保方式、期限等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24-044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因公司运营和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目的为补充流动资金,是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且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贷款的顺利取得。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对其履约能力、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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