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作为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环保”、“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光大环保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发行股份数量为 3,123,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58,300.00 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发布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规定的缴款
期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认购对象完成了现金认购共 3,123,000 股股票的资金缴
纳,实际缴纳金额人民币 6,558,300.00 元。2023 年 8 月 14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98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3 年 8 月 14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1560号)
(二)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于<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为 3,000,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发布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规定的缴款
期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认购对象完成了现金认购共 3,000,000 股股票的资金缴
纳,实际缴纳金额人民币 6,300,000元。2024 年 1月 4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0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332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问答(三)》等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使用,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为本次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422010100101328949
(二)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问答(三)》等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使用,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为本次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422010100101359970
经核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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