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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6:57:26 股吧网页版
光大环保: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654 光大环保 2024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朱香冰律师、杨宵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和 2024 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写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对 2023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4 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 2023 年度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全面战略规划及 2024 年度工作安排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市场、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公司
经营发展规划,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秉持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 年不做利润分配。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公司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及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对 2023 年度公司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2024 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 体 详 见 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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