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5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870601 证券简称:启明星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淄博启明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9 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淄博启明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淄博启明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公告编号:2025-066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配方、工艺参数、专利未公开技术方案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采用代称的,需在公司内部留存“代称与实际信息对应表”,确保监管机构核查时可追溯;采用汇总概括的,需保证概括内容能反映该部分信息的核心属性,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三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八条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材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登记事项一般包括:
(一) 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
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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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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