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0592 证券简称:盛齐安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3%,可交易时
间为 2025 年 6 月 3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公告编号:2025-020
单位:股
是否为控 本次解
股股东、 董事、监 本次解除 除限售 尚未解除
序号 股东姓名 实际控制 事、高级 本次解限 限售登记 股数占 限售的股
或名称 人或其一 管理人员 售原因 股票数量 公司总 票数量1
致行动人 任职情况 股本比
例
1 马刚 否 离职 C 130,000 0.13% 390,000
合计 — 130,000 0.13% 390,000
注: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 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F 其他
股票解除限售原因
《公司法》第 141 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 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截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马刚辞职时限已超过 6 个月,马刚原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相同,即 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由于离职时确定的任期未满,故申请解
除所持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72,910,598 75.16%
1、高管股份2 14,499,425 14.95%
有限售条件的 2、个人或基金 9,601,875 9.90%
股份 3、其他法人 0 0%
4、限制性股票 0 0%
1 扣除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后的尚未解除的股份数量。
2 包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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