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6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0592 证券简称:盛齐安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相关情形,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满足个人考核指标。
但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81.37 万元低于 300 万元,未达成当期考核目标,因
此当期对应的激励股份将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终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湖北盛齐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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