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4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0581 证券简称:中原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郑州中原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2024 年 9 月 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收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2024)豫 0191
民初 4582 号民事判决书,现处于上诉期(15 日内)。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郑州中原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河南保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彦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二
公告编号:2024-030
姓名或名称:河南唯爱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彦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河南唯爱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5、 被告四
姓名或名称:河南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彦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6、 被告五
姓名或名称:张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7、 被告六
姓名或名称:张彦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8、 被告七
姓名或名称:张文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河南保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被告一),河南唯爱康 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河南唯爱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被告三),河南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被告四),张勇(以下简称被告五),张彦玲(以下简称被告六),张文凯(以 下简称被告七)。
事实与理由:
2017 年 11 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河南唯爱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被告一将其持有的被告二的 2.5%的股权以 1000 万元转让给原
公告编号:2024-030
告。2017 年 11 月 14 日,原告向被告一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2017 年 12 月
26 日,双方办理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2017 年 11 月,原告与全部被告签订了《河南唯爱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如果目标公司未能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成功
上市,或违反补充协议 3.2 条及 3.3 条相关保证和承诺,原告有权要求全部被
告回购原告届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回购对价=投资款+投资款*15%*(投 资款支付日至回购日的天数/365)。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告二增资,增资后原告的股权稀释至 2%。
由于目标公司并未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成功上市,且违反补充协议 3.2
条及 3.3 条相关保证和承诺,故原告有权要求全部被告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标 准回购持有的被告二 2%的股权并支付回购价款。
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被告一、被告二分别向原告支付
了股权回购款各 50 万元,共计 1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28 日,被告二通过体
检费冲抵的方式向原告支付了 491900 元。此外,剩余款项均未支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全部被告回购原告持有的被告二 2%股权,并支付暂计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的股权回购价款 1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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