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70548 证券简称:凯奥能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安徽凯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凯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凯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凯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
披露豁免业务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33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信息豁免披露情形,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得滥用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误导投资者,严禁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同时,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 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技术信息、公司自 身经营信息、客户及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 或者泄露的,可以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技术优势及市场竞争力的。例如,公司独有的生产工艺、算法模型等,一旦披露可能被竞争对手模仿,削弱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如尚未公开的战略规划、未成熟的业务拓展计划等,或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像公司与重要客户正在洽谈的独家合作项目细节,过早披露可能导致合作破裂。
(三)经公司审慎评估,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若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按相关规定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豁免披露该信息。例如,公司参与的涉及国家安全的科研项目相关信息,因保密要求不能对外公开。
第三章 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认为特定信息需作豁免披露处理的,应详细说明豁免披露信息的事项内容、原因和依据、可能的影响等,并附相关事项资料,邮件至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经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豁免披露。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若认为其掌握的重大信息需豁免披露,也应按照上述要求向信息披露负
公告编号:2025-033
责人提交申请。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八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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