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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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迪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秉浪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姚秉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拟推荐姚秉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上述候选人为连任提名。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阙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拟推荐阙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上述候选人为连任提名。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梁建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拟推荐梁建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上述候选人为连任提名。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炎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拟推荐马炎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上述候选人为连任提名。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姚翰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拟推荐姚翰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上述候选人为连任提名。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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