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70535 证券简称:江苏感创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感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和制定
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批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感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感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自律管理制度和《江苏感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
或更换。董事长由董事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担任公司信息事务披露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履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人。
第六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七条 监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开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二)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第十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十日,由董事会秘书通过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董事、各监事及总经理发出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五日前,由董事会秘书通过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董事、各监事及总经理发出通知,并同时附送有关会议的详细材料。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并在会议记录中记载。
本条所称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拥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不得做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
委托代为出席会议。
董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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