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70535 证券简称:江苏感创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感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批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感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感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感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监事提名,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公司应当在 2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除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外。
第五条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过召集人同意,可以用电话、视频、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并由与会监事签名。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监事、视频显示在场的监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等有效表决票,或者监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第七条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召开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履行职责或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决定;但两名以上的监事提出召开时,监事会主席应在接到提议后三日内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十三条 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方式表决。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的投票表决权。监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监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对定期报告内容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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