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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1 15:31:21 股吧网页版
远发股份: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1


证券代码:870530 证券简称:远发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远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持有江苏远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祥新材”)100%股权。根据公司最新的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所持有远祥新材 100%的股权以税后价人民币 2600 万元价格分别转让给宿迁众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0%股权、宿迁市川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远祥新材公司股份。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一)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41,947,602.75
元,期末净资产为 127,579,292.43 元,除本次外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
有 出 售 资 产 的 情 况 , 公 司 本 次 出 售 的 未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为
21,461,189.07 元,未经审计累计净资产总额为-2,724,800.91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及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0.60%、-1.23%。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远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宿迁市川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精品街二期商业街

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精品街二期商业街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

法定代表人:翁正林

控股股东:翁正林

实际控制人:翁正林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宿迁众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上海大世界 14 幢

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上海大世界 14 幢

注册资本:30 万元

主营业务:装饰装潢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智能化工
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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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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