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0522 证券简称:ST 信隆行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信隆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开源证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上海信隆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信隆行”)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收到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单方解除持
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5 月 8 日,开源证券与上海信隆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持
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通知收到日,上海信隆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开源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1、主办券商解除与挂牌公司签署的《持续督导续签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2、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挂牌公司股票将会停牌。
3、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挂牌公司股票存在被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0522 证券简称:ST 信隆行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4、如挂牌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异议。
开源证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发出第一次催告函,2023 年 9 月 20 日发出第
二次催告函,2023 年 11 月 3 日发出第三次催告函。三次催告后 ST 信隆行仍未
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主办券商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开源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尚未支付的原因
公司经营面临困境、资金十分紧张,目前确实无力支付相关款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开源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开源证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上海信隆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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