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6 17:33:55 股吧网页版
泰德网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5-02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870507 证券简称:泰德网聚 主办券商:东亚前海证券
泰德网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修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表述为“高级管理人员”;

3、修改“法律、行政法规”的表述为“法律法规”;

4、因删减、新增、合并、拆分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
条款序号根据修订内容作相应调整;

5、在不影响其他修订事项的前提下,上述修订内容不再予以逐一列明。(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泰德网聚(北京)科技有限公 关规定由泰德网聚(北京)科技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北京市 简称公司)。
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取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顺
得营业执照。 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50672599141。

新增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