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0492 证券简称:天华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
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项概述
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门市政府国资委”)的通知:荆门市政府国资委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签署了《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控制权变更的框架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受让荆门市政府国资委全资所持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荆集团”)不低于 75%的股权,并将通过控制中荆集团取得公司的控制权。
2025 年 1 月 15 日,长江产业集团、荆门市政府国资委、中荆集团签署《荆
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以 277,624.41 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荆门市政府国资委合法持有的中荆集团 7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前,中荆集团是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股份”)的控股股东,间接控制天华新材 75.8964%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凯龙股份仍为天华新材的控股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政府国资委”)成为天华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和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中
公告编号:2025-015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disclosure/announcement.html)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荆集团转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150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取得湖北省政府国资委的批复,本次股权转让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