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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5 17:32:58 股吧网页版
国都证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5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0488 证券简称:国都证券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
二、拟采取的选举方式

(一)当推荐提名的股东监事候选人等于应选股东监事人数时,进行等额选举。

(二)当推荐提名的股东监事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股东监事人数时,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以得票数从多到少依次当选。股东会第一轮投票后,如果存在补选的股东监事席位对应候选人均未取得当选票数,则进行次轮投票,直至应选股东监事全部选出。如因 2 名以上股东监事候选人获得的票数相等,且该等股东监事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在符合当选条件的股东监事候选人中为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股东监事人数超过应选股东监事人数的,由股东会及时就该等股东监事候选人按照应选股东监事剩余名额进行再次选举,直至选出全部股东监事。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所选举的人数须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多选视为投票无效,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公告编号:2025-005

(四)股东监事候选人须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拟采取的选举方式”为第三届监事会选举方式的拟定方案,最终选举方式将以《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选举办法的议案》的形式提请股东会审定后确定。
三、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及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保障股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的权利。

1.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监事会,有权推荐第三届监事会的股东监事候选人。

2.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出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补充人选。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 2025 年 1 月 26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
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的股东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报公司监事会。

(三)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根据选定的人选确定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召开股东会进行选举股东监事。

(六)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七)向监管部门递交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5

五、监事任职资格

公司监事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外,公司监事候选人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二)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具备 3 年以上与其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与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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