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3
上海颐尚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1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2
第三节 股份转让......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3
第一节 股东...... 3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5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6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7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9
第五章 董事会 ...... 11
第一节 董事...... 11
第二节 董事会...... 1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15
第七章 监事会 ...... 17
第一节 监事...... 17
第二节 监事会...... 1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1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18
第二节 内部审计......1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19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1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2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2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22
第十二章 附则 ...... 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颐尚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上海颐尚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颐尚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玉秀路 136 号 6 幢。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自 2007 年 11 月 12 日至不约定期限。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事业平台,为社会创造价值;稳健务实,突破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质量过硬,服务优质,管理规范;顾客至上,合作共赢,追求卓越,持续成长。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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