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成星耀
NEEQ: 870446
江苏中成星耀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Achievement Radiance Enterprise Planning Co., Ltd.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丁洁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旭东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荣华”)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成星耀股东权益合计为609,756.84元,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25,415,449.14元,股本总额为20,000,000.00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总额。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成星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中成星耀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兴荣华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审计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同时,为强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择优选取回款条件好的项目,以保证公司环保项目的业绩和盈利;
2、加大营销力度,减少库存积压,增加资金周转;
3、以提高业绩及效益为主要方向,加强人员及结构的合理调整,增加技术领导和营销骨干。
2024年3月22日,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和张志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和张志学持有的公司12,529,799股普通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2.65%)。根据山河华道与施旭东于2024年6月19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山河华道受让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过户后,该等股份的表决权仍由施旭东行使。
全国股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出具了《关于恒镇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4〕2456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了上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并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该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已完成。上述交
易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山河华道,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5年1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议案,董事会选举王杨先生为新任董事长、黄洋先生为新任总经理。新任管理层拟带领公司管理层及员工通过开展企业策划及管理咨询领域的相关业务,改善公司经营情况,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变更后主营业务为企业策划及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等。待相关事项变更完成后,公司计划逐步将新业务置入公司并实现转型。逐步整合优质资源,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8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4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17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1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26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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