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0446 证券简称:恒镇泰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到董事长施旭东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5
年1月3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620,201股,占公司股本的28.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到董事施旭东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620,201 股,占公司股本的 28.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到监事李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申请辞职。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公告编号:2025-004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补选新任董事、监事。在新任董 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辞职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衷心感谢施旭东先 生、李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三、备查文件
(一)施旭东先生的《辞职报告》;
(二)李伟先生的《辞职报告》。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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