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870443 证券简称:泽宏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了解决诉讼纠纷,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泽宏科
技”)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6 月 4 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资产的议案》,公司与北京中公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公”)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如下:
“本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 年__月__日签署:
1.转让方: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38 号 B 座 9 层 91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振东
2.受让方: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轻工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柳新宏
3.项目公司: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清松
(以上主体合称为“各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1.项目公司系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项
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0】万元,实收资本为【5300】万元,转让方持
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2.现转让方愿以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并且受让方愿以本协议约
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持有的项目公司的【100】%股权。
为此,各方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及释义
1.1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词语应与合作文件规定的内容具有相同的含
义。
1.2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提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社
会组织等法律实体;提及的任何人、公司、政府机构、法律实体包括其继承人;
提及的合同或协议包括其附件及任何修订和补充;提及的条款和附件仅指本协议
的条款和附件;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 目标公司现状
各方确认,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300】万元。转让方
认缴注册资本【5300】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53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100】%
的股权。
2.2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对应的认缴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53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0】万元,“标的股权”)
以【48297749.73】元的转让价格(“股权转让价款”)转让给受让方,受让
方同意按该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标的股权。
2.3 本协议签署生效并股权转让登记完毕后,受让方 9 个月内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
2.4 前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自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本
次股权转让后, 目标公司股东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认 缴 出 资 实缴出资
股东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00 5300 100% 货币
合计 5300 5300 100% —
自各方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受让方对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皆以上表中约定的持股比例为准。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如果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或合作文件的约定需要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备案,税务数据移交,会计档案移交(凭证、账簿、报表)等手续的,各方同意及时予以配合并签署和移交所需文件。
受让方及项目公司承诺:在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且项目公司完成名下河北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不动产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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