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关于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31 号
关于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31 号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宏科技)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31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泽宏科技营收水平稳定,因此选取收入的确认作为基准,2024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10,500.37万元,按 1.00%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05.00 万元。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 所述,2021 年 8 月 11 日,泽宏科技与平山中公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山中公)签订《不动产转让协议》《不动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泽宏科技将不动产转让给平山中公,总价款 6277.87 万元;截至目前,平山中公仅支付 2255.57 万元,剩余款项逾期未付,泽宏科技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各方达成(2024)冀 0131 民初 2008 号民事调解书,以解决双方的纠纷;因(2024)冀 0131 民初 2008 号民事调解书的实际履行进展缓慢,存在不确定性,各方拟终止原调解方案,达成新的处理意向。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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