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7
证券代码:870443 证券简称:泽宏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公司闲置资产,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和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了《不动产转让协议》、《不动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向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
区的房屋建筑物。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和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土
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公司所持有的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偿收回。上述资产出售
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18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补充审议了该资产出售事
项,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出售
资产的公告(补发)》。2022 年 5 月 18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该
资产出售事项,2022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资产累计资产净额为 13,630,107.28 元,累计资产总额为
13,630,107.28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资产累计资产净额为 23,381,749.48
元,累计资产总额为 23,381,749.48 元。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补充审议了 2022 年度该资
产出售事项,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出售资产的公告(补发)》2023 年 5 月 19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
过 2022 年度该资产出售事项,2023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资产累计资产净额为 37,332,988.22 元,
累计资产总额为 37,332,988.22 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资产未经审计累计资产净额为 51,934,630.86 元,
累计资产总额为 51,934,630.86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以上资产出售属于同一资产,不属于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
行出售,其中公司已按《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的资产累计资产净额为37,332,988.22 元,累计资产总额为 37,332,988.22元,无须纳入本次资产出售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